「江和」 指 上海江和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家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九日 根 据中国法律成立之公司,并由长实及和黄透过深圳宝安按同等比例间接拥 有共99%股权及由独立第三方直接拥有1%股权; 「合资公司」 指 就收购及发展项目将於中国成立名为上海长润江和房 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之中外合资企业; 「土地管理局」 指 上海市普陀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位於中国上海市普 陀区之政府部门; 「土地前期开发 指 雅富、长润及江和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九日与土地发 展中心就向土 费用支付 地发展中心支付前期开发费以拥有普陀地块(须遵照及 受限於该协 及交地合同」 议之其他条款及条件)而订立之协议; 「土地发展中心」 指 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为土地管理局分部 ; 「国有土地使用 指 雅富、长润及江和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九日与土地管 理局就向土地 权出让合同」 管理局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收购普陀地块之土 地使用权(须遵照及受限於该协议之其他条款及条件)而订立之协议;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普陀地块」 指 位於中国上海普陀区真如副中心(A3-A6)地块,面积约 为177,261.8平方米;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之法定货币;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深圳宝安」 指 和黄地产(深圳宝安)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成立之外 商独资企业,并由长实及和黄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按同等比例拥有;及 「%」 指 百分比。 本公布兑换率为人民币1.00元兑港币1.00元(仅供参考之用)。 承董事会命 承董事会命 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和记黄埔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公司秘书 杨逸芝 施熙德 香港,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注: 除主席、董事总经理及副董事总经理外,董事次序按其委任日期排 列,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之次序则按其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独立 非执行董事之日期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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