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由於更改财政年度结算日期,本集团本年度之业绩涵盖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的业绩,与去年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往年期间」(即二零零六年五月一日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八个月业绩,并不能作完全比较。
1. 港航业务
海上客运业务方面,持续受惠於港澳自由行的开放及内地经济急速发展,吸引大批中港游客及商务旅客前往珠海。珠海高速客轮有限公司(「高速客轮公司」)经营之珠海与香港及珠海与蛇口之客运航线於本年间的客流量分别约1,821,000 人次及611,000 人次,与於往年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八个月之客流量分别约为975,000 人次及339,000 人次比较,分别增加约87%及80%。这有赖於管理层能迅速有效地加大船队运力以配合增加航班及新航线的经营,另一方面亦加大营销力度,积极拓展旅客市场。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初,高速客轮公司更开通经营往返香港机场与九洲港之客轮航线,并於同年十月,暂停香港屯门往返九洲港的客轮航綫服务。通过海陆空连线,大大增加周边旅客被吸引到乘搭本集团经营的航线上,使本年经营利润比往年期间增长逾倍。
港口业务方面,珠海九洲港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九洲港客运公司」)之主要业务为票务代理及提供口岸设施予客轮公司以经营九洲港至香港及蛇口航线,澳门环岛游及珠海海岛游等旅游航线。九洲港客运公司经营之珠海九洲港是珠江三角洲西南城市通往香港的主要水上门户,是目前全国内地最大的水路口岸,年客流量居全国水路客运口岸之首。於本年间,由於管理层大力抓紧站场改造,使水陆交市通紧密连系在一起,大大增加香港线及蛇口线之客流量,加上经营成本控制得宜,使本年经营利润比去年期间增加逾50%。
2. 酒店业务
於本年间,旗下酒店之平均入住率约为62%,入住率及平均房租与去年期间相若。纵然面对着经营成本不断上涨及激烈的竞争,酒店管理层仍能透过加强内部管理,节能降耗,以提升营运效益,使度假村酒店之房务及旅行社业务仍能保持平稳发展。而餐饮宴会及食品销售方面,通过积极营销推广及亮丽品牌效应,保持持续增长,在珠海市场稳占重要一席。
3. 圆明新园及梦幻水城
於本年间,圆明新园的入场人数约为770,000 人次,与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八个月约500,000 人次比较,增加约54%,平均门票价价略为增加2%。这主要因为圆明新园调整其经营策略,将若干节目之门票价格及散客票价提高所致。管理
业绩展望
展望来年,珠海市积极发展及推广旅游业,本集团之海上客运交通、酒店及旅游业务将继续受惠於内地经济增长,但同时集团之业务亦会受到能源/燃料及物价上涨影响。管理层将积极抓紧控制成本,加强营销推广,深化及改革创新经营模式,整合优化内部旅游及交通资源,冀增大交叉销售及规模效益。同时本集团亦会继续发掘优资及合适的投资项目,以巩固其在海上客运交通及旅游业的领导地位及使本集团继续保持增长及发展。
於二零零八年三月,本公司与深圳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公司」(其股份於深圳交易所上市之公司)订立一意向书,双方意欲在航线开发营运、码头及配套设施建设投资等方面进行可能之战略性合作。根据意向书内容,订约方将共同研究及分析粤港澳间之潜在新的客运航线,并根据深圳机场公司码头及配套设施之发展计划及市场状况进一步发掘合作机会,详见本公司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之公布。
同於上述日期,高速客轮公司亦与深圳机场公司之一附属公司订立一合作协议,意欲开拓深圳机场码头与澳门及深圳机场码头与香港开之新客轮航线。倘该新航线最终落实展开营运,将为本集团提供一增长亮点。
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集团与珠海市国源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国源」)就收购租赁予本集团之几幅建有酒店业务若干楼宇结构之土地(「酒店土地」)订立有条件买卖协议(「土地协议」),总现金代价为人民币90,900,000 元。而本集团则已向珠海国源支付了人民币78,000,000 元(相等於约港币83,300,000 元)之可退还按金。
根据土地协议,该酒店土地之收购须待债务重组协议(有关後者之协议,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2.1)完成後方可作实。若上述土地收购并未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或协议之其他较迟日期完成,本集团有权终止交易并要求珠海国源退还全部按金,连同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按通用中国银行借贷利率计算利息。
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本集团与珠海国源订立一延展协议将土地协议下之最後期限由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延长至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六日。这主要因为需要更多时间取得澳门法院永远搁置珠光(集团)有限公司(「珠光澳门」)之清盘令或批准珠光澳门之债务重组或和解之命令(为完成土地协议之其中一项先决条件)。
於本公司上期之年报,曾披露於二零零六年八月,珠光澳门、珠光(香港)有限公司(「珠光香港」)、清盘人及珠海国源有订立一债务重组协议,当中债务重组方案己按债务重组协议稳步推进。於二零